为进一步引导团委全体党员教师树立文明观念,促进文明行为养成。团委党支部6月7日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学习贯彻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。
团委书记孙江虹对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逐条进行详细领学、解读,并对全体教师提出具体要求: 一是要树立文明观念,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,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。二是要以身作则,树典范,当标杆,自觉遵守《条例》,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、引领者。三是要积极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,带头践行文明行为,带头维护公共秩序、文明出行、保护环境, 积极参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,共同维护文明城市形象。
一言一行树形象,一举一动见文明。让我们讲文明、树新风,自觉遵守文明条例,共创文明美丽家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