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“弘扬五四精神·诵读青春华章”配乐诗朗诵大赛的通知
作者:崔军彦 时间:2019-03-18 点击数:
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、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,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,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的“四个自信”,回顾了解五四运动百年的深刻历史意义,引领学生用实际行动践行青年学子的责任与担当,特举办“弘扬五四精神·诵读青春华章”配乐诗朗诵大赛。
一、活动主题
弘扬五四精神·诵读青春华章
二、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共青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
承办单位:文化与传播学院
三、活动时间
1.初赛
各学院在2019年4月10前自行举办初赛,选拔出优秀参赛选手(团队不能超过8人),参加校级决赛。
请于4月10日前将报名表(见附件1)发至邮箱:695072769@qq.com.
2.决赛
2019年4月24日
四、参赛要求
朗诵内容要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、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,以歌颂党和祖国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的诗歌和散文诗为主。形式可多样化,可以是独诵、双人朗诵或集体朗诵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本次比赛设专业组和非专业组,专业组参与对象为播音与主持专业在校生;非专业组参与对象为非播音与主持专业在校生。
2.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,按时参加抽签、比赛。
3.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,提倡脱稿朗诵。
4.非专业组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3—5分钟内,如果超时或不足,则适当扣分。专业组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3—8分钟内,如果超时或不足,则适当扣分。
5.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,中途不得擅自变更顺序,迟到或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。
6.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报名表、配乐和背景。
六、奖项设置
设非专业组:一等奖2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5名,优秀奖若干。专业组:一等奖1名,二等奖1名,三等奖1名。优秀指导教师13名。优秀组织奖1名。
共青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9年3月18日